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《药品召回管理办法》,现予发布,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药品召回管理办法
国家药监局
2022年10月24日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92号公告附件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