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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医保局黄华波:新一轮“国谈”,满足基本医疗需求,让患者用上新药好药!
 发布时间: 2021-11-15 09:25:26
来源:原创 张蓝飞 医药经济报

11月11日晚间,随着最后一位工作人员走出银保建国酒店的医保谈判房间,新一轮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工作的第四阶段(谈判阶段)宣告结束。参考2020年医保谈判的时间节点,12月中旬谈判,12月底召开发布会公布结果,中间相隔半个月。据此推算,此次谈判结果公布或将在11月底。

  2018年,国家医保局正式成立,3年来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已初步建立,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走向常态化、制度化,国家医保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管理机制步入正轨。

  在进博会期间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华波作了专题报告,全面回顾了过去3年国家医保局开展的医保准入改革工作,并就国家医保局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进行了介绍。

  对于第四轮医保“国谈”,黄华波公开表示,医疗保障是重要的民生制度,在历次药品目录调整中,国家医保局始终牢牢把握基本医保“保基本”的功能定位,重点将临床价值高、价格合理、更好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药品纳入目录,让患者更快地用上新药、好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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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逢进必谈”

三年新增183个独家药品

  《基本医保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1号)规定,国家医保局负责制定和调整全国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,使用和支付的原则、条件、标准及程序。此外,按照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逐步统一医保药品支付范围,对各省增补权限作出规定,要求各省用3年时间,逐步消化本省原按规定增补的乙类药品。

  黄华波介绍,国家医保局规定省增补医保药品目录按“442原则”, 用3年的时间完成消化,今年是政策落地的第二年,明年一年时间将会全部消化省增补医保药品目录品种,全国医保药品将很快完成全国统一目录,未来耗材也将是全国统一目录。

  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,连续3年进行了医保目录调整,尤其是医保谈判工作,进展备受行业关注。2018年8月,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《关于发布2018年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药品范围的通告》,通过抗癌药专项谈判,将17个药品调入医保目录,价格平均降幅为56.7%,极大缓解了我国癌症患者的用药难题。随后的第二轮和第三轮医保谈判,不仅让更多救命救急的创新药、独家品种进入医保目录,更好地满足了参保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,促进了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,而且取得了药价平均降幅分别达到60.7%和53.8%的成果。

  通过医保目录的准入谈判,确立了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的新机制,从过去最长8年一调整缩减至每年一调整,尤其针对独家品种进入目录施行“逢进必谈”,从而让更多新药好药纳入目录,实现了患者、企业、医保的多方共赢局面。

  黄华波表示,3年以来,国家医保局累计将433个临床价值高、经济性良好的新药、好药调入目录,将183个独家药品通过谈判新增进入目录,让更多救命救急药物纳入目录,患者获益明显。

  2019年,70个谈判成功药品新增进入医保目录,涉及癌症、罕见病、肝炎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,目录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;2020年,96个谈判成功药品新增进入医保目录,首次实行企业自主申报制度,并首次对目录独家品种进行谈判降价。

新一轮谈判收尾

让创新药“买得到、用得上、能报销”

  2020年12月28日,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2020年)》,标志着新版目录调整工作全面完成,调整后的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00种,其中西药1426种,中成药1374种,中西药覆盖52个治疗领域,中药31个治疗领域,基本实现了治疗领域全覆盖。

  更进一步,今年4月,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《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》,“双通道”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,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、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,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。

  不难看出,在创新药品进入医保目录以后,为推动国谈药品顺利落地,保证医保药品进入医院,让医生开出处方,使患者顺利用到药品,已经成为行业较为关切的问题。

  黄华波指出,由于药品进院存在一定的程序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健委等部门推动落地“双通道”机制,并发布一系列文件明确国谈医保药品不纳入总额控费范围,不纳入药占比考核。截至今年9月底,2020年新准入的95个药品在全国13.38万家定点医药机构得到了配备。

  今年6月,国家医保局发布《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》,标志着新一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启动,并在一个月后公示了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信息。

  黄华波表示,今年的医保目录调整工作,国家医保局最大限度地接收企业各方面资料,从而为整个目录调整的医保测算、专家评审等工作提供了更好的客观依据。“医保谈判工作分为准备阶段、申报阶段、专家评审阶段、谈判阶段、公布结果阶段,希望今年入围的企业能够谈判成功,用更高性价比的产品惠及患者。国家医保局也将进一步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,优化程序,增加透明度,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品按照程序纳入目录,同时推动‘双通道’落地落实,确保目录内谈判药‘买得到、用得上、能报销’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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