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,秉承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标准发展理念,充分发挥标准体系在“绿色制药”“绿色检验”中的导向作用,我委于2022年5月在药典委网站发出《关于征集推行“绿色环保”药用辅料标准建议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,拟在加强标准的科学性、严谨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,最大程度减少环境污染,节约检验成本,提升检验效能。
相关单位(见附件1)积极转发通知,扩大宣传。截至目前,我委共收到十余家单位(见附件2)近百条反馈意见,包括替换有毒有害试剂、优化实验操作步骤等。上述名单特此公布,以示感谢和鼓励!
针对“绿色环保”药用辅料标准的反馈意见,我委已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系统梳理和逐一分析,后续将分批及时公布解决方案。欢迎有关单位持续关注,并及时反馈意见建议,具体方式见通知链接:https://www.chp.org.cn/gjyjw/tz/17033.jhtm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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